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,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,长春质监九台分局积极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。现将第八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。
一、整改任务
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违反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要求,2014年以来违规新注册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62台。
二、整改目标
2014年以来62台新建燃煤小锅炉使用登记证全部注销。
三、整改措施
质监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燃煤小锅炉取缔行动,对应取缔淘汰的燃煤小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,确保2014年以来全区违规新注册的62台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,在2018年6月30日前,全部注销使用登记证。
质监部门对新增的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,一律不予受理施工告知。一律不进行安装监督检验,一律不核发使用登记证。
四、整改效果
2014年以来62台新建燃煤小锅炉使用登记证全部注销。62台锅炉已经全部完成注销改造和拆除工作。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。
公示时间:2018年7月24日至7月30日
监督电话:0431-82321899
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九台分局
2018年7月24日